永大股份營收凈利潤承壓顯著:募資額大砍1.5億,壞賬風險引關注
11月26日,北交所將召開2025年第35次審議會議,屆時將審議江蘇永大化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大股份)的首發事項。
來源|港灣商業觀察? 作者|施子夫
2024年7月17日,永大股份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目前所屬層級為創新層。2025年4月,公司北交所IPO獲受理,國泰海通為保薦機構。在經歷兩輪審核問詢函后,公司如愿走到上會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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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賴前五大客戶,營收凈利潤承壓顯著
天眼查顯示,永大股份成立于2009年,公司專業從事基礎化工、煤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光伏與醫藥等領域壓力容器的研發、設計、制造、銷售及相關技術服務,形成以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為主的非標壓力容器產品體系。
公司在煤化工及石油煉化等領域為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烴、乙烯、PDH、環氧乙烷、苯酚丙酮、雙酚A、苯乙烯、環己酮、己內酰胺、PTA、BDO、EVA、雙氧水等裝置領域提供了大量的優質產品和服務。
永大股份的主要產品為固定式金屬壓力容器。壓力容器是指在壓力作用下盛裝流體介質的密封容器,其容器結構由筒體、封頭、法蘭、支座以及接管等組成,壓力容器按照在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作用原理劃分為反應壓力容器、換熱壓力容器、分離壓力容器、儲存壓力容器和凍干機。
從2022年-2024年以及2025年1-6月(以下簡稱,報告期內),永大股份的收入結構總體較為穩定,主要來源于壓力容器產品的銷售,其銷售收入分別為6.91億元、7.07億元、8.1億元和3.18億元,占比均在99%以上。公司另有不到1%左右收入,主要來自銷售零部件與提供壓力容器維修服務。
報告期內,壓力容器的銷量分別為2.76萬噸、2.05萬噸、2.35萬噸和1.06萬噸,銷售單價分別為2.5萬元/噸、3.44萬元/噸、3.44萬元/噸和3萬元/噸。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壓力容器的銷量分別同比增長-25.63%、14.67%和81.05%。另外在2023年、2025年上半年,銷售單價分別同比增長37.6%、-25.58%。
由于單價及銷量整體均有所增長,在量價提升的帶動下,壓力容器各期的銷售金額分別同比增長2.32%、14.56%和34.73%。
報告期內,永大股份的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于境內,銷售區域主要為華東、西北、華南與華北地區,主要覆蓋了各下游行業的核心產區。期內華東地區占比分別為70.59%、36.28%、55.95%和39.06%,出現大幅下滑態勢;西南地區占比分別為5.68%、5.21%、15.45%和49.14%,明顯走高。
整體收入層面,報告期內,永大股份實現營收分別為6.96億元、7.12億元、8.19億元和3.21億元,凈利潤分別為1.12億元、1.31億元、1.07億元和7125.14萬元,扣非后歸母凈利潤分別為1.12億元、1.29億元、1.07億元和6362.14萬元。
不難看出,公司收入持續增長,但凈利潤則并未同步,2024年還有所下滑。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報告期內,按同一控制下合并統計,公司向前五名客戶的銷售收入5.9億元、4.77億元、5.43億元和2.77億元,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85.36%、67.32%、66.47%與86.69%。顯然,永大股份存在明顯的客戶集中度較高風險,公司經營業績高度依賴于少數重要客戶。
報告期內,來自第一大客戶份的銷售金額分別為3.32億元、1.86億元、1.73億元和1.73億元,分別占當期收入的47.93%、26.24%、21.23%和54.2%。
2025年1-9月,永大股份實現營收3.61億元,同比下滑25.16%;凈利潤7041.77萬元,同比下滑3.34%。
截至2025年6月末,永大股份的在手訂單為10.90億元。經測算,2025年度公司預計可實現營業收入7億元-7.50億元,凈利潤1.05億元-1.15億元。看起來,2025年公司營收和凈利潤或面臨下滑壓力。
在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中,北交所要求永大股份說明公司2025年6月末及截止目前的在手訂單執行情況,包括生產及發貨進度、回款金額及比例、預計收入確認時點,是否僅為意向性訂單,是否存在期后在手訂單延期或取消風險;結合報告期內預計毛利率與實際毛利率的差異情況,說明2025年下半年確認收入項目預計毛利率的合理性,發行人2025年業績預測是否謹慎。
對此,永大股份回復稱:截至2025年6月末與2025年9月末,公司在手訂單分別為10.9億元與12.08億元。公司主要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得訂單,中標后簽署銷售合同,不存在意向性訂單。2025年7-10月,公司實際實現營業收入為1.46億元,對應的業績預測實現率為86.08%-97.56%,整體業績預測實現比例較高。
永大股份表示:基于公司的產品定價機制、有效的成本管控與核算,公司實際毛利率與預計毛利率的差異較小。2025年下半年確認收入項目預計毛利率與實際毛利率差異較小且差異率在報告期內前十大項目的毛利率差異的1%合理范圍內,其預計毛利率具有合理性,2025年業績預測合理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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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占比不低,壞賬風險引關注
隨著生產規模的不斷擴大,永大股份的應收賬款也在逐步累加,公司產生的應收賬款形成壞賬的風險可能對公司產生造成不利影響。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2.4億元、2.05億元、2.64億元和2.53億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4.44%、28.73%、32.24%與39.38%(年化)。
招股書提及,2025年11月,永大股份向新疆東部合盛硅業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高純晶硅項目提供的壓力容器完成驗收并確認收入1.75億元,占2025年度預計營業收入的比例為23.30%-24.96%,合盛硅業成為公司2025年度第一大客戶;形成應收賬款及合同資產7797.92萬元。同月,公司與合盛硅業簽訂和解協議,約定合盛硅業按照協議分期付款。
永大股份表示:如果合盛硅業2025年內按照約定分期付款,則公司預計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與信用減值損失572.16萬元;如果合盛硅業從2025年11月開始即未按照約定付款,假設分別按照50%及100%的比例對其應收款項進行單項計提壞賬準備,則對公司2025年度經營業績的影響分別為3898.96萬元及7797.92萬元。公司面臨應收合盛硅業款項形成壞賬進而影響經營業績的風險。
另外,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中提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光伏領域客戶的應收賬款金額為6025.04萬元,壞賬準備金額為3650.07萬元。
其中,來自內蒙古悅新硅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為3304.32萬元,壞賬計提比例為100%,回款金額為4554.32萬元,回款比例56.24%,回款風險較高。
永大股份表示,經綜合考慮潤陽股份的財務狀況及訴訟情況、通威股份終止收購事項以及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逾期4個月未按《民事調解書》約定付款的情況,基于謹慎性考慮,公司對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于2024年末、2025年6月末與2025年9月末按100%的比例單項計提壞賬損失。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永大股份存在與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2024年10月14日,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經調解公司與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客戶需分期償還貨款3544.28萬元。
因內蒙古潤陽悅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民事調解書》約定付款,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向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司暫未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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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費用率遠高同行,募資額大砍1.5億
永大股份面臨的另一大財務風險問題或許是高存貨帶來的資金周轉壓力。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6.14億元、8.32億元、5.95億元與5.52億元,占當期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48.81%、55.34%、45.79%與40.91%,占比較高。
而由于存貨的變動,導致經營性應收或應付項目出現波動,進一步影響公司整體的現金流水平。報告期各期,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365.92萬元、1.54億元、3649.22萬元和3017萬元。
償債能力方面,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1.64倍、1.83倍、2.46倍和2.47倍,速動比率分別為0.76倍、0.71倍、1.11倍和1.17倍,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4.04%、61.17%、48.87%和45.43%。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李昌哲持有公司8600.00萬股,占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的61.62%,為公司控股股東。截至同日,李昌哲之子李進持有公司1080萬股,占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的7.74%;李進配偶顧秀紅持有公司2400.00萬股,占發行前公司股本總額的17.20%。李哲、顧秀紅和李進合計直接持有公司1.2億股,合計直接持股比例為86.56%。
由于李昌哲、顧秀紅和李進合計持有公司86.56%的股份,且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與《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在行使各項涉及股東權利、董事權利以及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項決策等諸方面保持一致。因此,李昌哲、顧秀紅和李進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此次IPO,永大股份計劃募資4.58億元,全部用于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一期建設項目。

外界不少聲音注意到,在永大股份首次遞交北交所的招股書中,公司原擬募投資金為6.08億元,其中擬投入5.58億元用于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一期建設項目,5000萬元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時隔近一年時間,在經歷完兩輪審核問詢函后,永大股份明顯調整了募集資金運用項目,背后原因或與曾巨額分紅有關。
據悉,2021年—2024年,永大股份實施了三次現金分紅,金額分別為1.5億元、2625.79萬元、2679.55萬元,合計為2.03億元。這些分紅分別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完成。
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公司2021-2024年累計分紅超2億元,實控人家族按持股比例能分得約1.7億元,卻還要募資5000萬元補流,這種操作引發監管質疑。公司砍掉該項目是為符合審核要求,避免因邏輯矛盾影響審核。
付建指出,整體縮減能讓募資用途更聚焦于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建設這一實體項目,減少市場對其圈錢的質疑,提升募資方案的說服力。
截至報告期各期末,永大股份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余額分別為5444.9萬元、1.29億元、7455.61萬元和5007.28萬元。
內控方面,報告期內,公司存在向第三方拆出資金的情形。2022年,永大股份分別向上海戊正、江蘇金之虹拆出150萬元、700萬元,主要用于公司經營周轉。
其中,有關金之虹,公司于2021年向其拆出1000.00萬元,金之虹分別于2021年及2022年歸還300萬元與700萬元。根據公司與金之虹約定的借款協議,按照金之虹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后,金之虹應當向永大股份支付借款利息63.82萬元。2022年3月22日,金之虹向永大股份支付借款利息38.09萬元。但因金之虹經營困難無力支付剩余利息25.73萬元,2022年12月17日,公司與金之虹簽訂《借款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公司豁免金之虹剩余未支付的利息25.73萬元,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
2022年,公司存在不規范使用票據情形,其中票據找零3677.6萬元,占當期營業收入的5.29%。
在第二輪審核問詢函中,監管層注意到,實控人與王留根發生大額資金拆借且未簽訂借款協議。
永大股份表示,王留根2024年3月向李進借款600.00萬元,用于個人公司經營周轉,經雙方約定借款擬于2026年底歸還。該筆借款未簽訂借款協議,也未約定利息,原因系李進與王留根同為南通市九華工業園區的企業主且雙方系相識多年的朋友,彼此信任程度較高。
另外,報告期內,實控人父子之間存在資金往來。2024年11月18日,李昌哲轉至李進1650萬元。2025年6月10日,李進轉至李昌哲1658萬元,用于購買理財產品。

永大股份指出:該筆往來系用于家庭理財,該筆款項已歸還結清,已形成閉環,除上述往來外,報告期內實控人父子不存在其他資金往來,也不存在尚未結清的往來情況。
付建表示,資金往來發生在實控人父子間,未涉及公司資金占用,不同于實控人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嚴重違規情形。不過若招股書未充分披露該筆往來的金額、期限、利率等細節,或監管質疑公司存在財務內控漏洞,可能會被要求補充說明。
2024年9月29日,如皋市交通運輸局向公司出具如皋交路執[2024]20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處以2萬元罰款,處罰原因系公司作為貨物裝載源頭單位未按照規定裝載配載貨物,未如實登記車輛證件信息、未簽發貨運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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