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視角:宗馥莉、杜建英、杭州國資會怎樣出牌?|| 深度
宗馥莉動用的家族信托,被指并未獲得宗慶后正式設立,但宗家三兄妹有可能分享宗馥莉的股權,這場遺產之爭,可能影響娃哈哈的未來。
來源|無冕財經??作者|賈琦??編輯|陳澗
誰才是宗慶后真正意志的繼承人?誰將最終主導娃哈哈未來的權力結構?
在這場備受矚目的遺產之爭中,法律既是利刃,也是最后的護城河。
曾經憑一紙訴狀擊退達能的宗慶后,如今已不在戰場,他留下的財富、股權與未竟的布局,正推動這場家族之爭愈演愈烈。
7月17日,騰訊新聞援引接近匯豐人士消息稱,宗慶后并未在下香港匯豐銀行正式設立信托。
此外,當日,據新黃河報道,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工作人表示,“我們前期也接到了很多相關電話和投訴,我們一直在處理,已經有(成立)專班在介入處理,我們也希望盡快能處理這個事情。”
隨著手握娃哈哈集團46%股權的國資股東介入,這場較量似乎變得更加復雜起來。最終結果不僅關乎家族權力的重新洗牌,更可能改變一個國民品牌的命運。
家族信托到底歸誰?
這場沖突的第一聲雷,響自香港。
2024年12月,宗慶后之女宗馥莉被三名自稱其同父異母的弟妹起訴,指控她擅自處置宗慶后生前設立于香港匯豐銀行、涉資21億美元的“家族信托”資產。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披露的香港法庭文件顯示,該賬戶在2024年初仍有約18億美元,截至當年5月,已有逾108萬美元被轉出。

▲宗氏三兄妹起訴姐姐宗馥莉的訴狀。圖片來自每日經濟新聞。
這筆資金的流動成為案件引爆點。三名原告認為該賬戶屬于宗慶后為他們設立的信托,他們是受益人,而宗馥莉則未經授權劃轉資產,涉嫌侵權。
案件迅速從繼承沖突上升為一場更具結構性的法律拷問:這份“家族信托”是否真的存在?如果不存在,那么所謂“擅自劃轉”是否不構成侵權?
在信托法框架下,財產一旦置入信托,應當具備高度獨立性,不再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控制。但宗馥莉在無須額外審批的情況下劃轉資金,至少在操作層面,已經動搖了“信托獨立性”的根基。紅圈律所一位律師指出,這種直接操作賬戶的行為,很可能說明該信托從未完成法定設立程序。
更深一層的問題在于,涉事賬戶的法律歸屬目前也并不明朗。
該賬戶并非宗慶后個人設立,而是由一家離岸公司——建昊企業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本案的第二被告)開設。這家公司的角色十分關鍵:若它未履行信托受托人的職責,那么所謂“信托架構”很可能只是一個法律殼層,既無實質控制權轉移,也無信托責任落實。
據騰訊新聞《一線》援引接近匯豐銀行人士消息稱,宗慶后并未在匯豐正式設立信托。通常而言,若信托已設立完成,該受托方應在法庭文書中列為被告,而該案迄今無任何信托機構現身。這一細節進一步強化了“信托未曾成立”的推論。
律師Henry指出,一旦信托不存在,涉案的匯豐銀行賬戶要么歸屬于宗慶后的個人資產,要么屬于娃哈哈集團的企業資產。若屬后者,作為集團現任實際控制人,宗馥莉本就擁有相應的賬戶操作權限,轉賬行為自無可爭議;而若被認定為宗慶后的個人遺產,在無遺囑的前提下,則必須回歸到繼承法框架,依據適用法律規則對繼承份額進行分配。
由此看來,這場看似由“弟妹們發難”的法律戰,實則是“長姐”有計劃、有步驟的設局引戰。萬一她贏了,那么這筆錢她就可以正當合法地動用;即使是輸了,她似乎也并沒有實際性的損失。
宗馥莉所持股份不牢靠?
在宗馥莉主動出擊之后,隱匿于娃哈哈龐大身影之后的“影子夫人”杜建英,打出了她更具殺傷力的“后手”——親子鑒定訴訟。
根據媒體報道及法院文件,三名原告已在杭州對宗馥莉提起訴訟,請求對宗慶后生前在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保存的血液樣本進行DNA比對,直指宗慶后子嗣身份的確認。
此舉法律意義重大。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與相關司法解釋: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繼承權。
紅圈律所律師分析表示,原告提交親子鑒定申請,說明其并無宗慶后承認血緣的書面文件。這使得DNA結果成為決定性證據。
宗馥莉若拒絕配合親子鑒定,是否可適用民法典第三十九條對親子關系進行推定?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麗琴表示,目前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其他繼承人亦有協助查明親屬關系的義務,適用親子關系推定規則,但前提是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初步證據支持;
另一種則認為,第三十九條適用范圍限于父母與子女之間,其他繼承人無義務配合鑒定,擅自擴大適用主體不符合法律精神。
還有一種可能性推測:如果杜建英與宗慶后曾經結過婚,那么她在婚后所生的三名子女即為法律上的婚生子女。按照現行法律,婚生子女的繼承權不依賴于DNA鑒定,而由婚姻登記狀態直接確認其身份。這意味著,如果婚姻關系可以得到證實,婚后出生的子女將天然擁有繼承資格,訴訟路徑也將從“身份確認”轉向“份額分配”。
換句話說,親子關系的確立并非只是證明身份,而是奪回繼承主動權的關鍵路徑。一旦宗繼昌等三名原告被確認是宗慶后的子女,宗馥莉將無法獨享繼承權,所持29.4%股份可能面臨重新分配。
也就是說,這一戰役的勝負,還將直接影響到娃哈哈的股權格局。
目前,宗馥莉持有29.4%股份,國資平臺持有46%,職工會持有24.6%。若杜建英的子女獲得繼承權,他們有機會聯合國資與職工會,挑戰宗馥莉控制權。
據鳳凰網報道,之前杭州上城區文商旅集團曾和宗馥莉持續談判,有意將持有的46%“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給宗馥莉,但價格沒有談攏。杜建英知道這事,跟政府要求股份轉讓必須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
“我認為杜建英有想要接手這46%股份的打算,一來她是公司元老,和宗慶后一起把公司做起來的,二來她也有購買的經濟實力。”知情人士告訴鳳凰網。
該知情人士還透露:“據我了解,有5%的股份是原來上城區政府轉讓出來的,如果上城區政府把這筆股份收回,加上此前就有的46%股份,加起來股份有51%,就可以實現絕對控股,她(杜建英)應該在考慮這個事。”
國資股東將扮演何種角色?
隨著宗慶后家族遺產糾紛持續升級,越來越多跡象表明,這場原本聚焦于繼承權的“家族內事”,已經牽涉到國有資本是否已被邊緣化、是否面臨實際控制權旁落等問題。
7月17日,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首次正面回應媒體稱,“已接到大量投訴,成立專班介入處理”。
事實上,娃哈哈作為國資持股46%的龍頭企業,近年來卻鮮有國資參與經營管理的公開聲音。國資利益是否受損,已經受到外界關注。
據《經濟參考報》此前的報道,杭州上城區國資在2008年至2022年間,從未實現年度分紅。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事實是,據前述報道,截至2022年底,境內“娃哈哈系”(包括體外公司)總資產為370.47億元,凈利潤為47.67億元;而國資參股的娃哈哈集團資產總額僅為58.07億元,凈利潤只有1871.28萬元。
在“宏勝系”加速擴張的背景下,這些問題更顯敏感。
據《經濟參考報》調查,宏勝飲料集團近年來持續承接娃哈哈主要銷售主體的渠道資源,包括杭州娃哈哈宏輝食品、娃哈哈啟力食品等,且股權穿透后皆歸宗馥莉實控。此外,“娃哈哈”商標被嘗試轉讓至宗馥莉控制公司失敗后,宏勝方面又申請注冊“娃小哈”“宗小哈”等新商標,被解讀為在品牌層面“另起爐灶”。

▲宏勝飲料有限公司此前密集申請商標。圖片來自天眼查。
這些操作背后,一個日益被放大的隱憂是:宗氏家族是否借助離岸架構,對部分資產實現了“體外轉移”?
在宗慶后家族資本布局中,離岸公司扮演著關鍵角色。宗馥莉實際控制的宏勝飲料集團,其股東恒楓貿易注冊于英屬維爾京群島,早年由宗馥莉本人出任法定代表人,目前已由其單獨持股。此外,她還在塞舌爾注冊的盛佳集團,以及多家維爾京群島公司(如 BOUNTIFUL GOLD、GOLD FACTORY 等)擔任董事,構建起一個遍布境內外的龐大離岸資本網絡。
這一模式不僅局限于海外持股。據鳳凰網報道,宗慶后家族通過這些平臺參股控股了包括紅安娃哈哈、重慶涪陵娃哈哈、大理娃哈哈等在內的眾多境內企業。宏勝集團對外投資58家公司,占據娃哈哈約三分之一的代工業務,涵蓋配料研發、包裝印刷、物流運輸等核心環節。而恒楓國際、盛佳集團等平臺則在香港、長沙、麗水等地設立多個子公司,進一步延展業務邊界。
這種以離岸公司為中介的復雜架構,在法律上或屬合規,但在公眾認知中卻帶有明顯的“避規”色彩。尤其在涉及國有資產的背景下,這類安排是否削弱了國資對核心資產的影響力,是否存在“制度套利”?
但也有觀點認為,國資方面并非毫無作為,而是處于“克制觀察”狀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張志杰在財新網撰文指出,國資監管當前更趨謹慎,盡量避免激化矛盾,在確保核心資產不流失、企業不脫實向虛的前提下,對家族治理保持“默許的寬容”。但這種隱性治理模式一旦遇上家族震蕩,就容易陷入輿論風暴與治理真空。
輸贏尚未揭曉,但局勢已足夠危險。對于一個承載著幾代人消費記憶的民族品牌而言,信任的動搖所帶來的隱性成本,遠比任何一場法律勝負更為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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