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人違規炒股罰沒1.9億!領“天價罰單”的展翔,什么來頭?
監管多次重申莫碰違規炒股“紅線”,但仍有人鋌而走險。

作者 |鄭理?來源 | 獨角金融
監管多次重申莫碰違規炒股“紅線”,但仍有人鋌而走險。
9月末,證監會官網更新多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直指4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行為。其中,最小罰沒金額32.67萬元,最大罰沒金額高達1.59億元。
獨角金融梳理發現,今年前9個月,券商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案例至少有20起,違規方式多以控制或使用他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為主,總計罰沒1.94億元,一系列典型案例揭開行業“借名炒股”的違規眾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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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被罰沒1.59億、禁業5年,
展翔、金亞平系國聯民生間接股東
近日,證監會對券商從業人員開出了一張1.59億元的罰單,創下自A股市場有史以來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最高處罰。
根據監管披露信息顯示,時任證券公司從業人員的展翔,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通過控制使用多個他人證券賬戶持有、買賣多只股票。最終,證監會責令展某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罰沒共計1.59億元,因違規行為持續 時間長、情節嚴重,監管決定對展翔處以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且自證監會宣布決定之日起,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獨角金融注意到,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的券商從業人員名單中,并未查到展翔,因此無法判斷此前展翔所在的券商。不過,與展翔同名的高管曾多次以民生證券高管的身份屢次現身。
2018年3月,他以民生證券投行事業部副總裁的身份,出席了民生證券與毅達資本戰略合作協議的簽約儀式。
2018年9月14日,民生證券三季度戰略客戶沙龍活動,民生證券時任董事長馮鶴年、時任資管事業部總裁石兵,以及時任投行事業部總經理展翔等一眾高管與業務骨干參加了該活動。但暫不清楚二者是否為同一人。
2021年7月16日 ,浩通科技(301026.SZ)新股發行上市儀式在深交所舉行,包括該公司董事長夏軍、時任民生證券投行事業部副總裁展翔等出席上市儀式并致辭。
另據自媒體“叱咤財經”獲悉,展翔曾經在華泰證券(601688.SH)擔任要職,并于2008年-2010年連續三年代表華泰證券出席新浪金麒麟論壇,其職位曾分別為北京總部總經理、北京分公司經理等。
除了展翔外,還有三名券商從業者也因違規炒股被罰。

圖源:罐頭圖庫
其中,2008年3月至2024年10月的16年間,金亞平使用他人證券賬戶違規持有、買賣多只股票。最終,證監會決定沒收金亞平違法所得500.50萬元,并處以500.50萬元罰款,總計罰沒1001萬元。
此次被罰的四人中,金亞平違規買賣股票時間最長,是目前唯一一位在券商任職的從業人員。
證券業協會顯示,2008年2月-同年4月15日,金亞平任職的機構為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6月20日至今,金亞平就在民生證券任職已經超過17年,也是該公司投行部門的元老級人物。
自2008年8月開始至2012年10月17日前,金亞平在證券業協會的登記類別為“一般證券業務”。2012年10月19日起至今,一直在公司擔任保薦代表人。

圖源:證券業協會
也就是說,金亞平從進入證券行業那年就開始違規炒股,也是近年來唯一一位因違規炒股被證監會予以重罰的在職保薦代表人。
獨角金融通過天眼查注意到,此次被罰的展翔和金亞平,還共同出現在名為共青城民信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共青城民信投資”)的股東名單中,該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同年6月二者均成為公司股東,持股比例均為2.59%。

圖源:天眼查
而共青城民信投資持有民生證券0.5%的股份,2024年,國聯民生證券與民生證券合并重組,名稱變更為國聯民生(601456.SH),所以展翔和金亞平還是國聯民生證券的間接股東。

圖源:國聯民生半年報
另一位被罰的鄧緯安,自2016年5月開始通過他人交易相關公司股票。最終,證監會責令鄧緯安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17.5萬元,并處以35萬元罰款,合計罰沒52.5萬元。
2016年5月及2023年11月期間,趙友強通過他人交易相關公司股票。最終,證監會決定責令趙友強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7萬元,并處以25.67萬元罰款,合計罰沒32.67萬元。
通常而言,對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證券的處罰中,罰款金額遠低于買賣證券的交易金額,而多為違法所得金額的倍數。
以上4位當事人中,展翔被罰沒的金額最高。余下被罰的3人中,趙友強被罰款金額約是違法所得的3.7倍,鄧緯安被“沒一罰二”,金亞平被“沒一罰一”。整體看,4位當事人合計被罰沒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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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名券商從業者違規炒股被罰
作為證券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高發地帶,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一直遭遇著監管“重拳”。根據《證券公司監督條例》,禁止從業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在2025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中國證監會發布的2024年執法情況綜述顯示,2024年,證監會對38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作出行政處罰,對66名從業人員、7家證券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合計104名從業人員被“點名”。

圖源:罐頭圖庫
從處罰力度和金額看,2024年招商證券多名從業者違規炒股,被證監會集中查辦,最終63名員工遭罰,涉及金額高達8173萬元,公司原執行總裁熊劍濤違規交易股票26年,監管對其罰一沒一,罰沒金額6713.2萬元,同時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圖源:證監會網站
再往前追溯,2023年末,長城證券時任副總裁韓某因違規炒股被罰一沒一,罰沒金額高達1.17億元;2022年,時任海通資產權益投資部副總監劉某因違規炒股被罰一沒一,罰沒金額高達1.09億元。
據“第一財經”梳理,因違規炒股被罰的券商中,有的存在多名員工“觸紅線”的情況,有的因高管違規炒股,公司同步遭罰。從被罰主體來看,券商分公司或營業部往往是違規炒股“重災區”,涉事員工多為營業部投顧、營業部經理等。
2025年以來,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至少20人被處罰或警示,所在的券商包括民生證券、中銀證券、國元證券、太平洋證券、華安證券等。
今年另一位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的券商從業者孫永祥,根據1月19日重慶證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湘財證券原總裁、高級顧問孫永祥因利用公開信息交易、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為被沒收違法所得721.29萬元,并處1121萬元罰款,共罰沒1842.29萬元,同時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處罰書公布了具體的違法事實。
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孫永祥先后擔任湘財證券總裁、高級顧問。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間,孫永祥通過參與湘財證券自營證券賬戶投資決策,通過內部微信群交流、員工工作匯報等渠道獲取內幕消息。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間,孫永祥控制余某婷東方證券賬戶和孫某韜湘財證券賬戶,從事與未公開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累計趨同交易股票52只,交易金額6.29億元,無違法所得;同期,孫永祥明示、暗示傅某東、朱某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二人趨同交易股票共93只,交易金額共1.18億元,無違法所得。
2018年4月24日至2023年8月19日期間,孫永祥借用余某婷東方證券賬戶和孫某韜湘財證券賬戶買賣股票,扣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部分,交易金額1.17億元,盈利721萬元。
有意思的是,孫永祥利用內部消息炒股、給他人透露內幕消息炒股均無違法所得,也就是都沒賺錢。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表示,總裁作為主要經營責任人,不能盡職履責,長時間從事違規交易,說明公司缺少對高管的監督機制,在內控、治理結構等方面都存在嚴重缺陷。長時間進行違規交易,是將個人利益置于公司之上,可能損害公司及股東的長期利益。

圖源:罐頭圖庫
2022年7月28日,因個人原因,孫永祥辭去公司總裁職務。而此時距離孫永祥出任湘財證券總裁不足兩年。
根據重慶證監局處罰書顯示,辭任總裁后,孫永祥直到2023年8月19日還在利用內幕交易,有可能還在擔任高級顧問一職。
“內幕交易是指,利用自身優勢提前獲知尚未被公眾所知的信息而進行買賣交易并獲取收益,雖然不擔任總裁,但可能仍和公司員工有聯系,或者仍有渠道獲知券商掌握的機密信息。”沈萌說。
2025年開年,華安證券兩家營業部接連收到兩張罰單,存在員工長期使用辦公場所電腦代客理財下單、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等違規行為。
就在4個月前,太平洋證券海口分公司總經理王攀懿從2017年2月-2024年8月(7年)交易3105萬元,虧損40.5萬元,還被罰款5萬元。
5月12日,新疆證監局披露,中銀證券烏魯木齊東風路營業部朱某,控制他人賬戶交易股票和可轉債買入金額近3000萬元,虧損20萬元,被處以5萬元罰款。
安徽證監局6月初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時任中信證券信息技術中心高級經理李海鵬因“老鼠倉”交易被罰。具體來看,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間,利用職務權限,獲知某知名私募基金交易持倉等未公開信息,并控制妻子及妻子姊妹賬戶進行趨同交易。最終,李海鵬被監管“沒一罰一”,合計罰沒超426萬元。
6月初,吉林證監局披露對1983年11月出生邵某因“老鼠倉”交易被罰,同時其還存在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證券行為。
2008年7月至2024年7月,邵某任職于華泰證券,系證券從業人員。2023年1月至2023年11月,邵某在分管投研系統建設期間控制“楊某”證券賬戶與華泰證券自營賬戶趨同交易58只股票,趨同買入金額3153.38萬元,趨同買入股票只數占比72.5%,趨同買入金額占比59.06%,趨同盈利19.39萬元。
此外,2010年1月至2024年4月期間,邵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控制使用“楊某”證券賬戶持有、買賣股票,扣除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部分,累計買入金額3.47億元,賣出金額3.45億元,虧損262.61萬元。
最終,吉林證監局對邵某的違法行為作出“沒一罰三”的處罰,同時,對其作為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的違法行為,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處以30萬元罰款。綜合上述兩項違法事實,合計對邵某罰沒19.39元,并處以88.18元罰款。
結合被罰的案例看,證券從業人員或高管違規炒股,未必能從中獲益,自身還有可能面臨嚴厲的處罰,還會給公司以及自身帶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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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鋌而走險”?
一邊是監管持續加碼的高壓態勢,一邊是不斷涌現的違規案例,證券從業人員為何屢踩“炒股紅線”?

圖源:罐頭圖庫
沈萌分析稱,一方面,部分從業人員難以抵御利益誘惑因此鋌而走險;另一方面,當資本市場業務承壓情況下,一定程度上促使個別人員試圖通過違規操作擴大收益。
財經評論員張雪峰對《國際金融報》表示,違規炒股現象屢禁不止,除了利益驅動之外,還和內部治理不足、存在監管盲區、違法成本較低等因素有關。
面對嚴監管趨勢,張雪峰建議,券商應完善合規體系,強化對高管和從業人員的交易監控,并進一步提高違規炒股的違法成本。針對監管盲區,則需要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實現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精準監控和快速追蹤。另外,行業也需要優化舉報機制,鼓勵內部員工或外部人員對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形成外部監督力量的有效補充。
各家券商自2024年進一步加強對員工違規買賣股票行為的查處力度,但執行要求不一,除了向公司報備親屬的股票賬號信息等基礎操作,有部分券商將自查期限拉長,并采取技術手段追蹤對比上網IP記錄等。
“第一財經”早在4月份從業內獲悉,中國證券業協會就《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證券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要求券商從嚴防范從業人員違規投資行為以及強化賬戶申報管理工作等。
比如,要求券商對從業人員投資行為管理全覆蓋,明確監測的范圍和標準,通過對從業人員的手機號碼、辦公室電腦MAC地址、公司網絡IP地址等關鍵信息實施監測,防范從業人員利用其配偶、利害關系人賬戶違規從事證券投資等行為。
這場治理行動,也折射出資本市場對券商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零容忍”態度的持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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