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債務“闖關”亟須風險緩釋機制
從金融專業的眼光看,當下各地正在推出的政策性紓困基金外,我們更需要針對規模民企建立起債券風險緩釋機制——當然,這是階段性的應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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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金融專業的眼光看,當下各地正在推出的政策性紓困基金外,我們更需要針對規模民企建立起債券風險緩釋機制——當然,這是階段性的應急機制。
在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民營經濟迎來大拐點。這既是周期性的必然,也是外部再平衡、內部調結構雙重壓力疊加之下的偶然,而當大拐點這一關鍵時刻已然到來之際,旨在治長久的經濟改革正在穩步推進,旨在治當下的穩預期之舉更在加速落地。
事急必須從權,尤其是在信用危機對民營企業、對實體經濟造成巨大震蕩之際,我們應該多措并舉,針對民營企業的債務“闖關”,盡快推出更具包容性的應急金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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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穩,中國經濟穩,拯救民營企業,就是拯救中國經濟,這已經成為當前政產學界的普遍共識。
拯救民營企業,如何拯救?
急事必須從權,暫不討論稅費減免、市場準入等側重于中長期的改革。拯救民營企業,首在幫助民營企業債務“闖關”,尤其是生產經營正常、有市場前景、只是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
幫助民企債務闖關,從中央到地方正在行動,但是,Wind數據顯示,截止11月底,民營企業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共發行了1445只債券,實際發行規模近9000億,而在這其中,上半年發行的短融,許多已經觸及兌付時間點。而再結合2016年和2017年民營企業發行的、同樣也觸及兌付時間點的公司債、企業債、中票票據等等,起碼有數千億規模的債券,已經觸及兌付時間點、甚至已經實質性違約延期。
無論是政策性紓困基金、還是10月份央行宣布引導設立的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都僅僅是補充民營企業的增量流動性,而只有債券風險緩釋機制,才能真正激活民營企業的存量流動性。
存量不激活,增量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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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洶涌而來的民營企業債券違約潮,我們必須遏制。
在市場流動性史無前例趨緊之下,如果不能建立應急性的風險緩釋機制,及時遏制住債券違約潮,那么,可能在未來三個月內,民營企業的債券違約極可能超過百起,這將是2017年全年的兩倍以上。
這一窘境已經迫在眉睫!如果我們不緊急采取措施,那么,民營企業債券違約一旦集中爆發,不僅當前包括專項紓困基金在內的政策,將懸之高閣,而且民企債券違約潮一旦爆發,還將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帶來系統性金融風險和系統性社會風險。
這并非危言聳聽,過去,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的有益補充,而今天,民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主力骨干——在11月1日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主席發表重要講話,并指出民營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
根據現行制度,由于債券到期后沒有風險緩釋機制,要么及時兌付,要么即視為違約,沒有第三個選項,而一旦違約又會觸發“交叉違約”條款,又將直接導致風險不可控的擠兌……
這樣的制度設計,在經濟處于上行周期時,沒有問題,但在經濟處于下行周期、尤其在經濟處于結構性困境、系統性風險已經迫在眉睫之際,卻是必須變通的。
事急從權,不能死守教條,以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為例,其時美聯儲和美國財政部,在對金融市場緊急政策干預之后,又及時祭出極具包容性的多項流動性管理工具。
必須遏制洶涌而來的民營企業債券違約潮,畢竟,在市場流動性緊張到史無前例的當下,不乏一些優質的民營企業,其階段性的流動性問題,要遠遠蓋過其業務本身的問題。
具體而言,對生產經營正常、有市場前景、只是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我們應該盡快設立包容性的債券風險緩釋機制,讓他們所發行債券到期時,在及時兌付和違約二者之外,有第三種選擇:當發行人與大多數債權人達成一致時,約定可以由債權人繼續持有一段時間。這一建議,還可以進一步細化,比如,針對已經成立具有約束力債委會的民企,我們完全可以嘗試以下變通:只要債委會大多數票數同意通過的,就可以視同為債券持有人同意執行債委會要求。
實際上,這個訴求從專業上來說,是對國家允許打破債券剛兌的政策制度方面,提出了“有序打破剛兌”的完善建議,以改變現在一說打破剛兌,就一哄而上、不顧實際、不顧企業死活也不顧債權人利益是否能夠得到足夠保障的亂象。
參考發達國家的風險緩釋工具,同時考慮到特殊的我國國情,作為流動性極端緊張時期的權宜之計,債務到期之后的風險緩釋機制,應該和紓困基金一樣,成為解決當下流動性結構性緊張的兩板利斧。
和發達國家成熟的金融市場相比,我國民企在信用風險緩釋上也一直居于劣勢。比如在美國,主要以CDS(信用違約互換)作為信用風險緩釋的有效工具,盡管經歷了次貸危機的一輪洗禮,如今理性回歸后的CDS依然是信用風險緩釋的主流金融工具。
只不過,基于國情的特殊性,當下,我們要防止非成熟金融市場的風險疊加。總體上看,我國金融市場與成熟市場之間,也還有一定的距離,因此,在流動性緊張趨于極端的現實狀況下,只能更多采用救急的權宜之計,并在此基礎上,逐漸探索出更加成熟、更具可行性的風險緩釋機制。
時下債券市場的群體性恐慌,是尤其值得擔憂的。近期發生的一些違約事件,已經對投資者信心造成了巨大影響,甚至形成了恐慌情緒,使得投資者非理性地拒絕信用債尤其是民企信用債。
拯救民營企業,就是救中國經濟,而在大拐點已經到來之關鍵時刻,我們利用風險緩釋機制穩定民營企業信用預期,之于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乃至系統性社會風險,其現實意義絕對遠勝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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