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嗒出行重新遞交上市申請:去年虧損近22億,順風車收益占比89.2%
繼IPO申請失效后,嘀嗒出行于4月13日向港交所重新遞交了招股書。

繼IPO申請失效后,嘀嗒出行于4月13日向港交所重新遞交了招股書。值得一提的是,據媒體報道,滴滴出行也已向SEC提交IPO文件,申請在美掛牌上市。
如此一來,“共享出行第一股”究竟會花落誰家?這需看雙方上市進展的快慢。不過,柒財經注意到,嘀嗒出行首次計劃擁抱資本市場,提交IPO文件時間為2020年10月8日。
與滴滴出行相比,嘀嗒出行主要靠順風車發展,而前者卻在此處栽了個大跟頭。且嘀嗒出行經營的順風車業務市場占據率高達66.5%(按2019年順風車搭乘次數計算)。
滴滴出行APP顯示,其業務含打車(專車、快車等)、青桔騎行、金融服務、青菜拼車等諸多產品。從產品種類對比,嘀嗒出行(順風車、出租車)并非與滴滴出行站在同一級別。
透過更新的招股書,柒財經了解到,嘀嗒出行過去一年交易總額90億元(未標,均為人民幣),收益達7.91億元,較上年同期5.81億元增長36.1%。
其中,順風車服務2020年收益占比達89.2%,達7.06億元。相比,出租車服務、廣告及其他服務收益占比分別僅有4.9%、5.9%。

此外,同期(2020年),嘀嗒出行的順風車業務毛利率達87.3%,同比增長4.2個百分點。毛利率排在第二的業務為廣告及其他服務,達68.7%。而出租車業務該財務指標為32%。
2020年,嘀嗒出行年內虧損21.9億元,較上年同期虧損程度擴大189.7%,經調整凈利潤為3.43億元。而2018年這一年,其年內虧損達16.8億元。
柒財經注意到,嘀嗒出行在招股書中風險因素一欄內提到,目前國內多地區的地方機關已頒布規則規范及監管經營順風車服務平臺。
可由于應用、詮釋及實施該等規則、其他相關法律及規則仍存在不確定因素,嘀嗒出行無法保證完全遵守該等地方規則,且可能面臨申索、訴訟、仲裁、行政訴訟等。
嘀嗒出行在招股書中指出,曾遭到若干地方交通運輸機關處以的行政罰款,而原因是基于欠缺網約車服務的發牌制度所發出的相關牌照,大概是由于順風車與網約車有明顯相似之處。
而有關嘀嗒出行順風車平臺累計曾接收77宗行政罰款,每宗罰款金額在5000元到30000元不等,截至最后實際可行日期合計為207萬元。
不過,嘀嗒出行還稱道,像《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提到,順風車具有互利的特點,并將其與網約車區分開。
值得注意的是,嘀嗒出行已就有關對其施加的行政處罰的詳情與相應的地方運輸機構進行溝通,并確認嘀嗒出行無需從運輸機構取得任何牌照,可根據目前的監管制度從事順風車業務。且柒財經了解到,目前,某地地方運輸機構已撤銷36例對嘀嗒出行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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