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話網貸之門檻時代不是壟斷時代
2016年11月28日,網貸之家報道,《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已由銀監會、工信部、工商總局聯合發布。《備案登記指引》如果正式出臺,就意味著《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中要求的“在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終于不再是政策空白。預計很快,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就會出臺更細致的備案登記政策,落實從備案到銀行存管、電信經營許可的整個流程。
2016年11月28日,網貸之家報道,《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已由銀監會、工信部、工商總局聯合發布。《備案登記指引》如果正式出臺,就意味著《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中要求的“在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終于不再是政策空白。預計很快,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就會出臺更細致的備案登記政策,落實從備案到銀行存管、電信經營許可的整個流程。
可以看出,網貸行業的隱形門檻已經正式確立,行業正式進入“有門檻”的時代。
此前發布的《監管辦法》明確規定了電信經營許可和銀行存管兩大行業隱形門檻。之所以稱之為“門檻”,自然是因為獲取難度較高,不是隨便一個平臺就可以拿到。尤其是銀行存管,銀行方面的謹慎,對接成本高企,使得行業內成功對接銀行存管的平臺占比不到5%。《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發布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銀行方面的積極性,但其中“在工商登記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的前置條件,又讓平臺有些無所適從。
《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發布的時候,業內同行就普遍感到,備案登記看似簡單,但也不是隨便就能完成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登記過程中有什么責任和義務都沒有明確,怎么登記也沒有具體流程,自然不敢輕舉妄動。當時筆者就預測,一定會有相應的政策文件補充出臺。
而今,我們看到,網傳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明確提出,需要平臺準備九大部分材料:
(1) 網貸平臺基本信息,如名稱、住所地、組織形式等;
(2) 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出資額、股權結構;
(3) 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4) 合規經營承諾書;
(5)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6) 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
(7) 分支機構名冊及其所在地;
(8) 網貸平臺官方網站及App名稱;
(9)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這其中,大部分材料是在國內注冊公司并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必備的,只有“合規經營承諾書”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屬于未知范疇。看似簡單,實則不然。正如“網約車”的國家級別監管文件落地后,北京的管理細則更為嚴格地要求“京人京車”;北上廣深的互金行業也可能會有比其他地區更嚴格的地方性要求,如平臺財務報表,經營數據等。因此這個“隱形門檻”究竟有多高,還存在變數。
毫無疑問的是,網絡借貸行業應該有,也一定會有門檻。這也是易通貸平臺規劃之初就很明確的一個觀念。因為網絡借貸涉及巨額資金和海量用戶,在風控、信息安全和服務能力上都要很高的要求。
開網貸平臺不可能像開飯館、開小賣部那樣隨意,而門檻的確立無疑也會加速行業洗牌。此前有人預計行業最終會剩下200家左右平臺,以目前持有ICP證、簽約和接入銀行存管的平臺數量來看,這個數字還是有一定道理。
但另一方面,網貸行業是否會形成一家獨大的壟斷呢?筆者認為也不會。盡管行業內已經出現了體量幾十倍于普通平臺的巨無霸,但并不代表中小型平臺就沒有生存空間。
就以銀行業為例,雖然四大行體量在世界范圍內都是驚人的,尤其是“宇宙第一大行”的存在,但銀監會數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我國共有426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如果只算有銀行字樣的機構(含農信社)共3822家,員工人數是約353萬。然而這些機構仍然只覆蓋了全國不到一半人口,因此才需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這是為什么?因為金融行業的性質,其服務的人群、行業、地域都有差異性。反觀互聯網金融行業,尤其是網絡借貸行業,也必將形成“百花齊放”的發展態勢。未來互聯網金融行業將產生很多“小而美”企業,提供垂直領域特色化、專業化的創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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