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小知識 | 什么是M0、M1、M2和M3?
我國中央銀行關于貨幣供應量的統計規則以及演變歷史。
我國中央銀行關于貨幣供應量的統計規則以及演變歷史。
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供應量統計和公布暫行辦法》正式編制并向社會公布"貨幣供應量統計表"。文件中將貨幣供應量定義為一國在某一時點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總和,一般表現為金融機構的存款、流通中現金等負債,亦即金融機構和政府之外,企業、居民、機關團體等經濟主體的金融資產。同時,貨幣供應量被劃分為M0、M1、M2和M3四個層次,其中,M1是狹義貨幣,M2是廣義貨幣。M3系出于金融創新不斷出現的現狀考慮而設,暫不編制這一層次貨幣供應量,其余三者均進行公布。
M0:流通中的現金(貨幣供應量統計的機構范圍之外的現金發行)
M1:M0+企業存款(企業存款扣除單位定期存款和自籌基建存款)十機關團體部隊存款十農村存款十信用卡類存款(個人持有)
M2:M1+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十企業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質的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和自籌基建存款)十外幣存款+信托類存款
央行開展貨幣供應量統計的機構包括貨幣當局、存款貨幣銀行、特定存款機構、非存款金融機構四大類。
貨幣的統計方式為分別編制和匯總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和存款貨幣銀行資產負債表、特定存款機構資產負債表、非存款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與存款貨幣銀行資產負債表合并形成貨幣概覽。貨幣概覽與特定存款機構資產負債表合并形成銀行概覽。銀行概覽與非存款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合并形成金融概覽。
央行在之后的公開文件中也再次提到狹義貨幣、廣義貨幣的相關定義。
在2003年《關于修訂中國貨幣供應量統計方案的研究報告》中央行將M1概括定義為M0和單位活期存款之和,將M2概括定義為M1、儲蓄存款、企業定期存款三者之和。
自2006年起,中國人民銀行參考IMF在2000年《貨幣與金融統計手冊》修改稿中對定義貨幣方式的改變(開始從屬于廣義貨幣的金融資產、貨幣持有部門和貨幣發行部門三個方面來定義貨幣),按月匯總合并《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以及《其他存款性公司資產負債表》,編制公布《存款性公司概覽》,不再披露《銀行概覽》和《貨幣概覽》。其中,《存款性公司概覽》重點反映廣義貨幣的情況。廣義貨幣的統計在《存款性公司概覽》中由M1和準貨幣兩部分組成,其中,準貨幣又被劃分為單位定期存款、個人存款與其他存款三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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