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連收三封關注函,賣了20年的莎普愛思,禁得住查、查、查嗎?
焦頭爛額的莎普愛思經得住監管層的審視嗎?

作者丨張譯文
來源丨野馬財經
日前,一篇《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藥,請放過中國老人》的刷屏文章將“知名”眼藥企業莎普愛思(603168.SH)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其核心產品莎普愛思滴眼液這款被塑造成“神藥”的效果引發不少眼科醫生和患者的質疑。
莎普愛思滴眼液獲得批文的適應癥是“早期老年性白內障”,然而公司在宣傳中卻模糊掉“早期”二字,且廣告宣傳功效大有取代白內障手術之勢。
一周之內,國家食藥監總局、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紛紛下發問詢函、關注函,真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焦頭爛額的莎普愛思經得住監管層的審視嗎?
一周連收三封關注函
12月6日,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通知要求莎普愛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有關規定,盡快啟動臨床有效性試驗,并于三年內將評價結果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嚴格對照藥品說明書適應癥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和廣告法規有關規定開展廣告自查等等。

而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注意到,在浙江食藥監局的官網上,不僅掛出一紙紅頭監管文件,還將總局下發的文件一并掛出。在總局的通知中,有個醒目的“特急”字樣。

國家食藥監督管理總局、浙江食藥監督管理局連連出擊也引起了證券市場監管者的關注。隨后的12月9日,薩普愛思先后收到上交所《關于對莎普愛思主要產品滴眼液有關事宜的問詢函》和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關注函》。
而這兩封關注函均和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薩普愛思的自查有關。

上交所表示,鑒于上述事項可能對莎普愛思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公司核實并披露莎普愛思滴眼液的經營和財務數據,充分評估近期相關媒體報道及本次國家和浙江省食藥監監管部門通知對公司生產經營及業績可能帶來的具體影響,充分提示相關風險并說明公司已采取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六大事項。

而浙江監管局在發來的關注函中,要求莎普愛思解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有關規定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請說明近三年廣告費用、研發費用的真實性。請審計機構發表意見;請說明涉及行賄事項對公司的影響,以及是否按規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等等。

莎普愛思回應稱,公司對此高度重視,將根據上述《問詢函》和《關注函》的要求,對相關事宜進行認真核實,按要求對有關事項作出解釋和說明、回復。據了解,莎普愛思自12月7日啟動緊急停牌之后,公司已經向交易所申請自12月8日起繼續停牌。
受此消息沖擊,該公司股價在12月6日跌幅3.45%,報收22.10元/股,市值蒸發約4億元。
2.6億洗腦廣告的背后:多次行賄
“白內障看不清,莎普愛思滴眼睛”。重金投入的廣告和聘請代言人,令上市藥企莎普愛思營收節節攀升,并給公司創造了巨額利潤。
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查閱公司財報發現,2014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核心產品莎普愛思滴眼液業務營收占比分別為66.35%、72.03%、77.03%、73.91%。
而在2016 年一年的時間里,該眼藥水賣出2800萬支,年銷售額為7.5億元,毛利率高達94.4%。若不計算銷售、財務費用,2800萬支滴眼液的成本僅為4076萬元,一瓶滴眼液的生產成本不過1.45元,但其市場零售價格為43.5元,比具有同等療效的進口眼藥水零售價格高出近4倍。
僅2016年,莎普愛思的營銷廣告費用高達2.6億人民幣,同年的藥物研發費用只有0.29億元,白內障相關的藥物只有550萬元,就是這樣一支研發支出連廣告費的零頭都不夠的滴眼液,席卷了老年人的市場。
質疑的聲音一浪高過一浪,輿論漩渦中的莎普愛思又被曝出行賄丑聞。
野馬財經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多起案件中閃現莎普愛思身影。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決顯示,2004年至2008年,被告人沈平先后擔任平湖市科學技術局(下稱科技局)科技發展科科員、科長期間,為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有關人員賄賂21.7萬元。證據顯示,2006年,沈平非法收受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時亮現金1萬元。
此外,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另一份判決顯示,原平湖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程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就包括浙江莎普愛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吳建偉。
換言之,莎普愛思沒有在研發方面大舉投入,而是不斷的重金砸廣告,以及通過歪門邪道的行賄來保障公司的銷量和利潤。
行業中“亂象重生”
值得注意的是,像“白內障,看不清,莎普愛思滴眼睛”,這種“夸大式宣傳”只是醫藥廣告界的冰山一角。
事實上,在你還無意識到的時候,早已被醫藥廣告界的七大天王的廣告詞,洗腦洗的徹底:
心臟不好睡不平,冠心專利益安寧; 補肺藥,補肺丸,一年四季咳痰喘; 百年舒筋健腰丸,專藥專治腰間盤; 風濕骨病手腳麻,薏辛除濕曹清華; 腎虛腰酸鴻茅酒,每天兩口病喝走; 肚子憋堵脹,認準香丹清......
在這些耳熟能詳的廣告的背后,除了莎普愛思已經被媒體輪番轟炸,其余六個產品的藥效真實性也依然值得推敲。
近年來,電臺、電視臺的醫療養生類節目開始泛濫成災。
很多人對野馬財經(www.yemacajing.com)表示,幾乎每一檔醫療養生類節目中,都至少有一名所謂的專家登場,再加上一些消費者通過連線或現場現身說法,讓這些醫療養生類節目頗具說服力和鼓動性,引得消費者紛紛掏錢購買節目中所推薦的產品或服務。
不過,這些專家在節目中極力推薦的產品或服務,真的有那么神奇的作用和功效嗎?那些現身說法的所謂患者,也是真的么?
沈陽某電視臺相關工作人員向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透露,很多所謂的醫療養生類節目,其實就是一個大的廣告策劃產品,節目本身也并不歸屬于電視臺制作的,而是由社會化的公司企業負責制作,電視臺提供播放平臺。所以就存在著這種情況,一方面節目中出現的專家和消費者,未必都是真的;另一方面,即便專家和消費者是真的,但是他們推薦的產品和服務也未必是真的,或者是作用和功效往往存在夸大其詞、名不符實的問題。
這就等同于,消費者在節目的鼓動下,大價錢購買了各種醫藥品保健品和相關服務,最后的效果和作用卻無法得到保障。
而虛假醫藥廣告本不應該成為法外之地。
2015年,正式施行的新《廣告法》第十九條明文規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
此外,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藥品、保健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薦或證明。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應由相關部門先行審查,否則不得發布等。
然而,即便如此,這些法律規制在實際執行中依然還是被大打了折扣。 究其原因,主要是“利益”所致。
相比正規的醫藥廣告,專題廣告投放成本更低,播放時間更長,利潤空間大,因此廣受一些商貿公司或醫藥企業青睞。
正是有了從藥品生產廠家、代理商、廣告公司、電視臺,間接形成的產業鏈,才有眼下一個個“醫藥專家表演者”的前赴后繼,成為非法斂財的工具。
長此以往,不僅擾亂了藥品、保健品市場規范,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還搭上了一些媒體的社會公信力。只有將滋生此類現象的土壤徹底根除,才能有效剎住這股虛假廣告之風。
此番,國家食藥監總局的“緊急”執行函、上交所和浙江監管局的兩處問詢,對于醫藥保健品行業無疑起到了震懾作用。
來自北京的林茵女士對野馬財經(微信公號:ymcj8686)表示,希望以后的日子里,監管機構能向這次對待莎普愛思一樣,嚴查其他類似醫藥保健品。
莎普愛思,此番又會如何回復三大監管機構的“關注函”,野馬財經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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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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