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發布《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研究報告
《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的發布,旨在呼吁社會關注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以及引導高凈值人士全球資產合理稅收安排。
11月28日,《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在“《財經》年會2018:預測與戰略”上發布。
報告基于CRS(CommonReporting Standard,統一報告標準)的出臺以及我國私人財富快速增長的背景,通過調查研究我國高凈值人士的國際稅收狀況,借鑒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加坡及香港六個主要的中國移民國家或地區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并結合CRS等全球最新的國際反避稅及信息情報互換手段。《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的發布,旨在呼吁社會關注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以及引導高凈值人士全球資產合理稅收安排。
解讀CRS,引導高凈值人士全球資產稅收安排
——光大銀行發布《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納稅人通過境外金融機構持有和管理資產,并將收益隱匿在境外金融賬戶以逃避居民國納稅義務的現象日趨嚴重,各國為了進一步加強國際稅收信息交換、維護本國稅收權益,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應對措施。OECD于2014年7月發布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收提供了強有力的手段。2014年9月,我國承諾將實施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CRS),將在2018年9月完成第一次的信息交換。
同時,伴隨我國私人財富的快速增長,高凈值人群通過信托、基金或離岸金融賬戶向海外轉移資產的行為更為活躍。CRS的出臺雖然使得高凈值人群海外賬戶信息變得完全透明,可以減少隱匿資產逃避納稅義務的現象,但獲取涉稅信息能否實現稅收目的,最終落腳點仍須回歸到我國稅收實體法。我國對外承諾開展情報交換時間點的不斷迫近,因此,現階段我國迫切需要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及相應的國際反避稅措施。
光大銀行:CRS、高凈值人士與全球資產稅收
中國光大銀行零售業務部副總經理樊巍女士出席論壇并致辭。樊女士在致辭中表示,中國光大銀行始終努力踐行社會責任,一直以來光大銀行通過不斷強化自身,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和履行社會責任的能力,關注公益事業,努力做到企業發展和社會責任的平衡。自2013年起,中國光大銀行便與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在稅務研究領域開始合作,先后撰寫了多份研究報告,包括支持中小企業財稅政策研究的中小企業稅務發展報告,以及關注可持續發展的環境、稅收與企業發展報告,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和廣泛好評。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高凈值人士將資產在全球范圍內進行配置,各國政府為了維護各國稅收的權益,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應對措施。中國政府將于2018年9月完成第一次金融賬戶涉稅信息交換。高凈值人群如何對全球資產進行合理的稅收安排,也成為時下的熱點話題。此次光大銀行再次聯合北京國家會計學院發布的《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正是基于上述背景。
樊女士致辭后,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教授,以報告執理人的身份為參會嘉賓發布了《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
報告主要由CRS概述、CRS國際執行情況、我國高凈值人士情況分析、個人所得稅政策比較與分析等部分組成。
關于CRS
出臺背景:受G20委托,2014年7月,OECD發布了Standard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AEOI標準,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準,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工具。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統一報告)標準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操作方法:根據AEOI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涉及國家和地區:在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0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AEOI標準”,2018年9月后,依照CRS規則,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參與國或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將會自動呈報于中國稅務機關,于此同時,其他參與國或地區也將自動收到由中國提供的信息。
盡調時間: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訂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依法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存款機構、托管機構、投資機構和特定保險機構,應按照以下時間和要求,對在本機構開立的金融賬戶開展盡職調查,識別非居民賬戶,并收集賬戶相關信息:

關于高凈值人士
《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國際稅收報告》中,通過問卷形式對我國高凈值人士情況進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包括高凈值群體基本情況、資產配置情況、對CRS反應情況、對個稅看法等關鍵問題。報告分析顯示:
·我國高凈值人士其中居民納稅人占比較大;
·七成以上高凈值居民納稅人表示沒有任何海外金融賬戶;
·金融賬戶地區選擇上,中國香港、美國、加拿大最受歡迎;
·在高凈值非居民納稅人中,屬于美國稅收居民的人數最多;
·40-50歲年齡段占比最高;
·年收入在50-100萬元之間的人群最多;
·收入來源主要為投資所得、工資薪金所得以及經營所得;
·從事行業類別中建筑、房地行業產業占比最高;
·進行資產配置的首要目的是實現資產增值;
·占比較大的投資工具為房地產、股票、信托和基金;
·絕大部分高凈值人士選擇銀行理財中心作為財富管理的途徑;
·大部分高凈值人士投資資產在家庭資產結構中所占比例在30%-70%之間,屬于中立型投資者;
·接近一半人對信托資產的投資不超過其可投資資產的五分之一;
·近九成高凈值人士傾向于投資安全性較高的產品,因此選擇信托等固收理財;
·超過半數的高凈值人士認為信托產品存在一定風險性;
·大部分高凈值人士對CRS的了解情況一般;
·高達六成以上的高凈值人士認為CRS會增加個人所得稅納稅負擔;
·近六成高凈值人士認為應當咨詢稅務專家從而應對CRS;
·近半數高凈值人士已經邀請了專業人士對CRS進行講解,也有近半數的高凈值人士已經通過聘請專業人士對個稅進行籌劃從而規避CRS帶來的不利影響;
·大部分調查的高凈值人士表示對移民政策有一般了解;
·七成以上傾向于投資移民;
·近七成高凈值人士認為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金額水平適中。
參與問卷調查的高凈值人士還闡述了自己對CRS的看法以及對個稅改革的建議。
李旭紅教授表示,CRS背景下,高凈值人士應注意充分了解自己的稅收居民身份狀態;充分了解海外資產的存在形式;關注海外金融資產所在地信息披露要求;在資產配置過程中注意做好稅后收益的比較等問題。

隨后進行的對話環節,李旭紅教授與財政部外派銀河金控股權董事、財政部稅政司原副司長張天犁、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林軍、米爾斯坦中國區總裁、紐約私人銀行與信托中國區總裁王巖等嘉賓就我國個稅改革、CRS對高凈值人士在資本管理上的影響、我國應該采取的應對措施、稅務代理、美國FATCA系統及稅收情況等問題進行了深度討論。(詳見下方“對話環節嘉賓觀點摘要”)
此時已臨近本場夜話的結束時間,但場內仍座無虛席,與會聽眾繼續向發言嘉賓提問,李旭紅教授、李萬甫所長、王巖總裁就稅收監管、海內外家族信托、境外資產、稅后收益等問題一一進行解答,現場氣氛活躍。
=============對話環節嘉賓觀點摘要==============
張天犁:個稅改革過程如何凝聚共識是一個大問題
財政部外派銀河金控股權董事、財政部稅政司原副司長張天犁表示,個稅改革備受社會關注,歷來爭議很大,其實個稅改革非常復雜,個稅影響到資金和人才流動,必須考慮國內外情況,考慮政策合理性,同時還要考慮稅務征管可操作性。此外,在改革過程中凝聚共識也是一個大問題。
美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總稅收收入40%,相比之下,中國個稅1萬億多一點,占稅收總額才7%多一點,不足以支撐我國的主要稅種,但個稅近年來的增長速度是很快的。張天犁認為,無論從收入比重還是所處地位,個稅改革仍將是一個不斷上升的過程。
關于稅制模式,今后改革的方向就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收模式,但張天犁介紹,兩種稅制其實各有利弊,中國個人所得稅稅源并不豐厚,如果實行全面綜合征稅,所有人進行納稅申報,很大一部分其實達不到征稅標準,這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因此中央多次提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政策。
另外,扣除額度問題,標準到底多少合適,社會要求提高門檻,但在稅收確定扣除標準時,考慮的不是居民個人收入數,而是包括居民平均消費額、人均贍養撫養系數、以及一定的超前系數等因素。還有地區不平衡問題,不同地區收入水平有很大差異,因此全國個稅標準只能采取中間路線,走拉平政策。
此外,個稅改革還包括稅率急劇調整問題、稅收優惠問題、家庭監管等諸多問題,這都是個稅改革過程中需要直面的問題。
李旭紅:上百個國家已經納入CRS覆蓋范圍包括開曼群島等
“高凈值人士首先要分辨居民還是非居民身份,如果是居民身份,CRS情報信息交換暫時不產生影響;如果是非居民,要分辨在金融機賬戶是存量還是增量,如果是增量,是2017年6月30日后新開設賬戶,那要主動申報你是否是非居民,一旦你填表主動申報的話就自動歸集到情報交匯的賬戶。如果是存量,靠金融機構排查,首先看是不是達到一百萬。達到100萬美元,明年完成信息交匯到其所在國,未到100萬美金,也只是時間拖后問題,明年12月31號就要把你的信息交付出去。因此作為非居民,其實現在做資產變動沒有太大意義,到明年所有非居民的金融賬戶都要進行交互。”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如此表示,并進一步強調,“不要以為把銀行的錢轉到保險公司,或者把保險公司錢轉到基金公司就能避開交換信息,所有的資產管理公司都在CRS衡量范圍內,但房地產、古董不在這一范圍內”。
在李旭紅看來,CRS是一種信息的交換,比如說你是一個中國居民,然后你在香港的一些信息交換給中國,其實最終的征稅權利是屬于中國權力機關。不單香港,有一百個國家已經納入了CRS覆蓋范圍,包括開曼群島等,因此這些信息交回到中國,應該怎么樣納稅還是要遵從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法和中國的稅管法。
李萬甫:個稅改革要進一步考慮國際反避稅大趨勢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隨著國際反避稅合作加強,國際征管合作的密切協作,稅收情報交換的日益拓展,個人所得稅在未來的改革過程中,要進一步考慮到國際反避稅這樣一個大趨勢”。
高凈值人群在關注國際和國內層面改革趨勢的同時,更關注自己自身的資產的保值增值,從稅收的角度,更多還是立足于規范稅收的征管,加強跨國的稅收合作。
李林軍:個人稅務代理市場是未來的一個藍海
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李林軍認為:“個稅代理將是中國未來高凈值人群個稅繳納的一個發展趨勢。”
李林軍介紹,美國個稅代理非常發達,注冊代理、會計師、律師事務所有100萬人在做居民個稅代理,2016年美國納稅記錄顯示,有1.5億人申報個稅,1.1億人申請退稅,而我國去年大概3000多萬人代扣代繳。
美國1.5億人申報,稅務代理人是100萬,我們3個億申報,未來代理就不是100萬,而是200萬甚至更多,因此稅務代理市場是未來的一個藍海。
高凈值人士為什么需要代理?因為稅法非常復雜,政策在變,征管模式也在變化,將來用信息化進行征管,對個人風險是很大的。
王巖:CRS是信息交流系統 政府把壓力責任加到了開戶金融機構
“CRS是一個信息交換的系統,沒有監管只是一個互換。原來所謂的一些避稅天堂,像開曼群島、瑞士,因為加入了CRS,到明年9月份之后都將失去他原來的一些避稅功能。現在很多客戶把賬號現在轉到美國的信托,因為美國有四個州可以設立特殊的家族信托合法的避稅。”米爾斯坦中國區總裁、紐約私人銀行與信托中國區總裁王巖表示,近些年隨著中國海外的投資增加和個人資產的快速增長,我們從2010年開始越來越多接觸國內一些高端客戶人群在海外投資的需要,也牽扯到一些家族在海外的投資。
CRS的實行對中國高凈值客戶有哪些影響?王巖指出,CRS是一個報告的信息交流系統,但是政府把它的壓力責任加到了這些開戶的金融機構中,要由他們能夠認真負責的提供客戶真實的背景和居住地的材料,那如果他發現有違規的情況下,就會在美國根據他的收入和情況進行罰款,去德意志銀行、高盛開戶會非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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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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